社區新聞
【毒(酒)駕零容忍 - 高市警大執法】
2026-03-09
國際環宇時報/尹遵報導
為強力遏阻毒(酒)駕惡行,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,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規劃於115年3月9日至3月11日,同步動員全市17個分局,針對全市38個行政區展開「取締毒駕、酒駕大執法」,針對轄區毒(酒)駕熱點與熱時加強取締,並鎖定易涉毒場所(如汽車旅館、KTV、夜店、酒店)及周邊聯外道路,佈下重兵加強路檢攔查勤務與機動交叉巡查,全力防制毒(酒)駕違規行為。
高雄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劉清俊強調,吸食毒品後駕車不僅嚴重危害自身,更威脅無辜市民的生命安全,依刑法第185-3條規定,施用毒品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若因而致人於死者,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,警方絕對將貫徹取締毒駕決心,持續且無限期地加強取締,全力捍衛市民安全的交通環境。